据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工作人员介绍,抗癌药品做广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规定,治疗肿瘤的药品禁止发布广告。因此现在播发的或在医院门前等场所散发的抗癌“特效药”广告,全部是违法的。 某医院院长介绍说,这些抗肿瘤药品广告纷纷以不同的“绝招”欺骗患者,有的以中国传统中医药做幌子,说中药无毒副作用,治愈率达80%到90%。有的用高科技做幌子,用很多生僻的专业技术词语进行药效的解释说明,误导患者以为是最新技术成果。 还有的夸大保健类产品的功能作用,称其对癌症有治疗作用,但实际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他们只是利用了患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 笔者看到这里,可以说是怒自心头起、恶自胆边升。这些黑心的药厂,不光是坑了我们的金钱,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在欺骗我们的希望。 我们的家人、亲友得了重病,本来可以安心听医生的话,按部就班地治疗,但是,就是看了他们欺骗性的广告,一次次的燃起重生的希望,但是回报我们的却只有失望,失去的是对整个社会和整个医疗科学的信任。 笔者在百度搜索了一下“抗癌药”,得出了24万多个结果,粗粗一看,几乎都与“全新”、“进口”、“特效”、“秘方”等等词汇相结合。 笔者很想问问,这些药厂的经营者也有父母姐妹,要是他们的家人不幸也得了癌症,他们会不会把自己做的药给他们的家人吃? 古人云:“饥不择食,慌不择路,贫不择妻,寒不择衣。”我看今天还要加上一句:“骗不择言,黑不择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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