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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0179

楼主:阿里2022-01-15 11:02:24 只看楼主
  你于2021年10月起试用,由于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已通知你于2021年10月20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但你至今未办理,也未作报备,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5日、12月26日、12月27日、12月28日旷工,达7天。
  按照公司规定,累计旷工达三天者,处以即时解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29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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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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