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又无证撞死人能判死刑吗补充:没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呢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死刑命令已签发哪些情况应该停止执行呢?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办法:一是进行改判。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或者罪犯确实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按照死刑复核程序予以改判;对正在怀孕的犯罪分子也应当予以改判。 醉驾撞死人被判死刑,量刑是否过重? 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发生交通肇事的定交通肇事罪,当然这是指发生事故而不是开车乱撞人。交通肇事的第一要件是要求行为人出于过失,也就是说是不小心发生的事故。 2.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一般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情节恶劣的初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交通肇事罪一般是不会被判死刑的,就是重的也会是在七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3.如果驾驶车辆在人多的地方乱开乱撞,就算致使一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那么就不会定交通肇事了,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个最轻也在十年以上,一般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4.如果只是借着酒意故意开车撞人的也不是交通肇事,这是故意杀人,也可能会判死刑。 醉驾,致人死亡,该判几年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致人死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案例:醉驾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男子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18年09月25日18时38分许,王某驾驶鲁DP875U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滑县解放路东侧非机动车道自南向北行驶至君乐源饭店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三轮电动车一乘坐人受伤,车上所载物品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19时30分王某逃逸过程中,又与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越过隔离花池,与停放在路边的一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王某弃车逃离现场,后被滑县交警大队抓获。在询问过程中发现王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抽血化验检查后从王雷雷的静脉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46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醉驾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同时构成,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醉驾致人死亡 男子交通肇事获刑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案。被告人吴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2017年8月13日22时2分许,吴某酒后驾驶小车将路边同向行走怀抱孩子的行人刘某撞倒,造成刘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抽取吴某的血液鉴定,血液中乙醇定性为阳性,定量179.010mg/100mL。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10月13日,吴某与刘某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随后吴某支付了赔偿款,刘某近亲属出具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吴某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结合岳阳县司法局对被告人吴某建议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对被告人吴某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文县公安局网-《刑法》1、如果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时,最高刑是死刑,多省法院已有判例; 2、仅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一般情况下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缓刑的可能),如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时,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具体请参考《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构成俩罪,一个是醉驾,刑法规定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另一个是交通肇事罪,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的3-7年,逃逸致人死亡的,7年以上。 由于是酒驾致人死亡,所以按刑法修正案(八)上的规定,酒驾同时构成其他罪的,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论处,也就是按交通肇事定罪了,不过同时犯俩罪,应该会重罚,估计3-5年左右,上面那哥们说的10-12年太多了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醉驾属于有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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